「你有想做的事情,卻做不到的嗎?」
那女孩回答:「我想跳舞。」
這一段是電影《逆光飛翔》的片段台詞。
會提到這個,是因為昨天跟一位朋友去參觀公司,
他問我工作的狀況,我很不願意回答這個問題,
於是臉色不太好看。
後來,他說:「你好像不想工作,只想當明星。」
知道嗎?這種感覺多差勁。
像是《逆光飛翔》裡的女主角,拼命的想跳舞,
卻因為家庭的關係,被媽媽的一句「念跳舞有什麼用?」而否定一樣糟糕。
我、很、不、爽。
「工作跟喜歡音樂是兩回事。」我冷著臉說。
我從來沒有否定過你的工作,也願意去體諒、了解你的工作,
可是如果你無法理解我對音樂的熱情,那你就不應該這麼說。
我對於我喜歡的事情沒有辦法放棄,
所以我花更多時間、更努力去學習,
我從來不要求你的肯定,但沒必要用「工作」這件事情來打壓我想做的事情。
我願意花錢花時間,去跟老師學習更多的樂理、技巧,
甚至從最基礎的單音慢慢練習,
不就是因為我不曾否定自己、不曾放棄,
所以我才能有機會站上表演的舞台,分享音樂的美好?
我不輕易談夢想,因為知道在我做到以前,說再多都是空談,
可是當我願意分享,讓更多人發現音樂的美妙之處時,
你卻這麼對我說,把分享時的美好都變成了一種功利現實主義,
親自踐踏了一個人願意付出的心。
你的好感度讓我直接歸零了。
因為你無法了解,每一個夢想都需要被尊重、被鼓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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