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6-27

我很難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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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真的不知道老公前女友怎麼了,只知道看完那篇文章以後,

才感覺到事情似乎不太對勁,這時候我竟然開始感到自責且後悔。



如果,我沒有出現,是不是她就不會變成這樣?

那麼照這樣說起來,其實罪魁禍首是我。



如果我沒有出現、如果我嚴厲拒絕、如果我能果斷的離開,

那麼這一切都不會發生,即使他們兩個吵的再兇狠,

至少也不會演變到這樣的一個地步。



我知道,把責任往自己身上丟是不對也不應該的,

畢竟這本來就不關我的事情,個人造業個人擔,

But so what ?

要不是我硬要起了個頭,會有機會發生這件事情嗎?



這是我的問題不是嗎?

那又為什麼要把問題丟給別人呢?

這樣我就比較好過了嗎?

並沒有吧?













是我選了最笨的一條路走,就算以後發生了什麼事情,

也不能說是別人的錯。





我執意這麼做,對不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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