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09-03

我超痛,痛到我想不顧一切的去喝到死,喝到完全不能走路被扛出來,

然後被丟上計程車漫無目的的到處亂跑,一直晃到天亮,

一直走到我再也走不動,全身力氣都被抽光為止,

回到一個住所,無論是哪都好,好好的洗個澡、沉沉的睡個覺,

再也沒有人能來打擾,我將會舒適的睡到自然醒來,

將這一切都當成紙屑般揉掉,丟進垃圾桶,重新復活。



怎麼可能。



我冷笑。



我跟謙說,那則留言我覺得很傷,但就立場上來看,我沒話說。

謙沉默,摸摸我的頭,嘆了氣。



到底我為什麼難過呢?我認輸了,卻還是能告訴自己:

「先認真的人就輸了。」不是嗎?

我明明有能力冷笑著看她濫用權力的發狂,

直到她被自己的衝動和慾望填滿,失去一個人的模樣,

我明明有能力置身事外。



但我卻拼命地問自己:為什麼難受?為什麼痛?

很多明明知道的真相都在自己心裡,信任卻很難很難。



有人說過,喜歡與愛的差別在於會不會心痛。



如果我很痛,是否表示我真的付出感情了?

我也開始會怕了,如果失去了距離是否還有能力保有吸引力,

愛裡最美好的曖昧的距離,如果消失了,一切都被攤開在陽光下曝曬,

有什麼東西是可以昇華成為真正的感情的呢?



這三年,我沒想過,我只知道那些都被曬到斑駁乾裂。



好疲倦、好累,也許分離以後再也沒能力去愛上誰,

那個能療傷的男人,最後也許會因為責任而停下腳步,

而我會徘徊流浪在不同的肩膀上,不願因為一句承諾停下來,

那吻過的嘴留下餘溫用來證明自己存在活過,

除此之外,什麼也沒有了。



那女孩子我看過,是B的前女友翻版,

我是隻狐狸精,令人深惡痛絕的狐狸精,

卻是最真實、最令我感到舒服自在的我,

那麼,你們罵吧!



那些虛無的文字會隨著時間消失流逝,

而曾經屬於我的,卻不會走。

1 則留言:

  1. 妳不是!



    只能說妳是個被愛所囚禁的天使



    亂了、狂了



    於是成為別人眼中的魔鬼





    而那些名詞

    在愛底下 其實一點也不重要

    如同妳曾問我的 我的尊嚴呢?



    在愛底下,除了愛,什麼都不重要





    不把愛當成全部嗎?

    其實妳跟我一樣 不遑多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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